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劇本寫出三分之一(將近九千字),拿給同學過目之後遭到退稿。(笑)

原因是因為我沒有讓角色「演出」,只是顧著讓角色說出「作者想要角色說的話」。

花了過多的功夫在「對白」上面,許多場景其實只是為了說話而存在,
結果看完之後,讀者也不會記得角色說了什麼,只覺得悶。
(當然,非常響亮的對白除外,重要的台詞讀者還是會記得。)

其實需要讓角色「做事」。

比方說墨英是個好醫生,
要經營這種印象,並不是只讓大家看到墨英在醫治病人的場景,
然後讓病人說「感恩啊」,「活菩薩啊」之類的對白,就可以說服讀者的。

喔,或許可以說服啦,但是強度就是不夠。而且感覺生硬。

所以我必須去想,墨英曾經為病人做了什麼犧牲,怎麼做?為什麼這麼做?
病人又從墨英身上得到了什麼,如何被感動?
把這些想清楚。
然後讓他們「演」出來,至於其他多餘的對白,一句都不用。

所以,要重寫。(笑)

本以為把故事大綱整理到這種完整的程度就沒問題了。
沒想到寫劇本邊橋段的部分還要這麼多功夫,人物的設定也是很傷腦筋。

結果,每個階段都要磨來磨去,改個五遍十遍其實是理所當然的事情。
現在回想自己之前畫漫畫,都是想一兩次就匆匆畫了,
怪不得會出很多問題。

我想,要把事情做好,反覆做三五次是基本量。

說到這,就覺得自己以前對於學習的想法真的很荒唐。
我在唸書時常常只念一遍,隔天就去考試,
雖然通常考得不錯,但隔了一個禮拜之後什麼也不記得了。

這種時候我都會覺得自己是唸書不得法,
而其他能夠一直維持住記憶的同學必定有某種神秘訣竅。

然而不是的,他們只是不斷地,重複地唸過那些章節,
所以才能夠記得清清楚楚,所以被問到時才能立刻回答,遇到狀況時才能立刻處理。

相比之下,
人物設定我改來改去,故事大綱我反覆大修了七八遍,而劇本也有重寫五到十次的心理準備。

怎麼唸書就沒有反覆念三次以上的誠意呢?

書只念一次,當然學不好啊。(自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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